郑州市建文特材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5-13
郑州市建文特材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及《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河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1〕22号)文件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公司基本情况和清洁生产审核前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向公众公示,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郑州市建文特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学文
企业地址:郑州市新密市西大街办事处青石河村四组
企业情况:郑州市建文特材科技有限公司始建于2009年5月,主要从事混凝土膨胀剂生产与销售。公司现有1条高性能混凝土膨胀剂生产线,生产高性能混凝土膨胀剂20万t/a,生产工艺:原料配料-原料粉磨-煅烧-成品配料-成品粉磨-包装。企业环保手续完善。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物料储存、破碎、粉磨及输送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及回转窑煅烧产生的废气(颗粒物、SO2、NOx、NH3)。物料储存、破碎、粉磨及输送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均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覆膜滤袋),回转窑废气采用钠碱法脱硫、SNCR+低温气相氧化法+液相吸收脱硝、布袋除尘+混合动力波湿法逐级除尘。
根据企业第二季度常规监测报告可知,有组织排放方面,窑尾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2.7~4.1 mg/m3,SO2排放浓度5~8 mg/m3,NOx排放浓度8~11 mg/m3,NH3排放浓度1.28~1.67 mg/m3,其他产尘点位颗粒物排放浓度1.9~9.6 mg/m3,均可满足河南省地标《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SO2 35mg/m3、NOx100mg/m3、NH3 8mg/m3)。无组织排放方面,厂界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300 mg/m3,满足河南省地标《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表3中1.0mg/m3限值要求;厂界氨浓度最大值为0.177 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1.5mg/m3限值要求。
2、废水
企业生产废水为少量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用于厂内降尘洒水,不外排。生活废水主要是人员办公、生活废水,厂内设有化粪池,经预处理后外排市政污水处理厂。
3、噪声
企业采取了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根据企业第二季度常规监测报告可知,各厂界昼间噪声为51~57dB(A),夜间噪声为40~43 dB(A),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企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耐火砖、收尘灰、废滤袋等。企业使用无铬耐火砖,窑检修时产生的废耐火砖外售或搭配掺入原料配料中,收尘灰回用于相应生产环节,袋收尘器更换的废滤袋外售或入窑焚烧处理。企业各项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郑州市建文特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0371-55602166
咨询机构: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薛工
联系电话:0371-63811587
意见反馈邮箱:330589932x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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